当年红遍亚洲的“聂小倩”,现在在加拿大寺庙搬桌子?
刷到这条照片的时候,我盯着屏幕愣了三秒。画面里的女人戴蓝色口罩,头发随便扎成一束,身材圆滚滚的,正弯腰搬供桌——要不是评论区炸了“王祖贤”三个字,谁能认得出这是当年让张国荣都连说“好靓”的大美人?
算起来她退圈都二十多年了。那时候她是香港电影的“颜值天花板”,穿旗袍是勾人魂魄的女鬼,穿毛衣是纯到发光的校园女神。现在呢?在加拿大的寺庙里,和普通信众一样整理香烛、摆水果盘,额头和眼尾的皱纹跟着动作晃,比当年电影里的妆都真实。
说真的,她胖得有点“离谱”。以前腰细得能掐住,现在侧面看肚子有三层;以前走路像飘着,现在脖子前倾得厉害,搬桌子时还得扶着腰歇两秒。但奇怪的是,这种“走样”反而让人踏实——毕竟谁能一辈子活在打光和修图里?
展开剩余61%有张图特别戳我:她蹲在地上理供品,旁边穿袈裟的师傅笑着和她说话。评论区有人酸“明星落没了才信佛”,我倒觉得未必。她早年间就说过“拍戏像做梦,佛法让我清醒”,后来推掉所有邀约,在温哥华买了间能看海的房子,二十多年没碰过娱乐圈的事。
那天法会来了不少人,听说她是主邀嘉宾。可她哪有半点“大明星”的架子?搬桌子时袖子卷到胳膊肘,搬完还帮着擦桌子角的灰。有个小徒弟端不动香炉,她立刻伸手接过去,动作自然得像帮邻居大妈提菜篮。
想起前几年有人偶遇她逛超市,穿旧卫衣背帆布包,买的是打折的面包和青菜。那时候大家还感慨“女神接地气”,现在看这组法会图才明白——她哪是“接地气”,根本是把明星身份彻底揉碎了,活成了最普通的“王小姐”。
有人说可惜,说“这么美的脸胖成这样,浪费了”。我倒觉得,美从来不该被定义成瘦、没皱纹、永远年轻。当年她美在眼神里的灵动,现在美在举手投足的松弛。你看她搬桌子时的笑,比《倩女幽魂》里回眸那一下,更让人觉得“这才是活着”。
二十多年前,她在采访里说“我最怕老,但更怕活成别人眼里的样子”。现在再看这句话,突然懂了——当“聂小倩”的光环褪尽,当“王祖贤”变成寺庙里搬桌子的阿姨,她才真正活成了自己。
你说,这样的她,是比当年更可爱,还是更让人心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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